快手电商修订生鲜类商品纠纷判责标准 主观因素不予退换

4月1日消息,快手电商日前发布公告,对《生鲜类商品纠纷处理判责标准》进行修订,针对需要催熟的水果类商品,商家需…

4月1日消息,快手电商日前发布公告,对《生鲜类商品纠纷处理判责标准》进行修订,针对需要催熟的水果类商品,商家需在详情页对此类水果的催熟方法、催熟时间进行详细说明或随箱附赠纸质版相关催熟建议方法;消费者基于个人口感、审美等主观因素提出的退换货需求,平台可不支持退换货需求;活体类商品及冷冻食品,消费者主张变质、死亡或涨包等原因的售后申请,应在确认收货后的12小时内发起;经快递员电话与消费者确认放在自提点、自提柜的,应视为商家已向消费者交付商品,未确认的情况放在自提点、自提柜导致生鲜食品变质,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;生鲜商品不支持拒收,针对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直接发起仅退款的售后申请。

关于作者: 东方晨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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